第124章(第1页)
这时那些个多才多艺的孩子就有舞台了。
譬如刘培松,拿着把吉他给大家伙儿唱了首朴树的《那些花儿》,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眼球。
顿时把王天宇酸的不行。
比不过程六子也就罢了,现在刘培松这家伙,也有后来居上的架势。
他在六零六的江湖地位,真的岌岌可危了啊。
能忍?
王大少当然是不想忍的。
奈何五音不全,只得憋着。
程实忍俊不禁。
只能说,现在还没到王大少能用金钱装逼的时候。
首先呢,这个年龄段的学生,对财富并没有多么具体的概念。
再者呢,在座都是能考进川大经济学院的高材生,此时还没受过社会毒打,正心高气傲着。
等到以后出了社会,就凭王天宇他爸十位数保底的身家,也不知道会有多少拜金女、赶着趟往他身上扑。
也不知道,那时的王大少,还会不会记得——那年十八、操场集会,他也曾如喽啰?
程实思维有些发散,想起了日后大概率会跟王天宇混一个圈子的王少爷。
据说王少爷当年留学时,压根不知道他家多有钱,也曾当过舔狗,把一个捞女当成了白月光,结果被伤到不行。
这也导致了、王少爷后来换女朋友比换袜子还勤,且只喜欢找跟那个捞女同款的小网红。
所以渣男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渣男的,或多或少,都被渣女们上过课。
程实又想到了自己。
前世那不堪又泥泞的七年,让他彻底爱无能了。
直到三十六岁出意外身亡,都未曾真的体验过、什么才叫真正的爱情。
承蒙上苍眷顾,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,程实渐渐地、也想明白了这辈子该去追寻怎样的爱情。
懂套路不玩套路,知世俗却不世俗。
时刻清醒,难得糊涂。
可以对全世界虚伪,唯独对那个“她”,永远的真诚。